涉訛稱欠賭債250萬向姑媽借貸 無業漢脫罪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6/27 16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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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唐兆麟被控串謀詐騙罪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曾於姑媽珠寶公司工作的無業漢,涉於去年6月於澳門欠下50萬賭債後,回港後遭兩名接頭男子要求還款150萬元,無業漢涉串謀兩人向其姑媽訛稱賭債為250萬,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,案件經審訊後,法官指控方未能證明,被告是有意欺騙姑媽,故裁定他脫罪。

法官裁決時指,被告唐兆麟(27歲)的姑媽唐鳳明曾供稱,被告致電她相約於尖沙嘴北京道一快餐店見面,期間兩名男子「阿King」及「阿偉」陪同被告現身,被告向她借250萬,並指「150萬新,100萬舊」。被告自辯時則稱,他並無意欺騙姑媽,及打算告訴她150萬為原本的賭債,80萬為其他債項,及20萬為給「阿King」和「阿偉」的費用,但他每次想道出真相時,便遭阻止。法官質疑指,如被告有意欺騙姑媽,為何要將250萬區別為150萬新及100萬舊,故認為控方沒有進一步證據證明被告是存心欺騙姑媽,裁定他脫罪。

另外,雖然被告於警誡下曾經招認指「阿Sir,其實我無俾人非法禁錮,我係想借呢件事去呃我姑媽俾錢我,我唔知我屋企人會因為呢件事去報警,我知錯喇」,但法官指根據控罪內容,非法禁錮並非控罪元素,故被告的相關招認未能協助控方。

被告被指於去年6月5日期間,與名為「阿King」及「阿偉」的人串謀詐騙唐鳳明,即虛假地表示他共賭輸250萬元,及欠下兩人的公司該250萬元,誘使或致使唐鳳明交出該筆款項。